赵宇
1994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系高分子材料专业,获工学士学位;
200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二学位,获法学士学位。
1994年至2005年工作于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,从事实验室研究工作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。
1998年考取专利代理人资格,2007年取得专利代理师执业证。
在企业工作期间,既从事过企业研发,也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作过。并曾被派往美国菲利普斯石油公司接受in-house 专利律师的培训,具有比较丰富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经验。
自执业以来代理过大量有关化工、高分子材料及化工机械等领域的专利申请、复审、无效及行政诉讼案件。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专利文献检索分析、专利挖掘和申请撰写、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及复审、专利无效、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和专利分析及咨询等业务方面的经验。
在为企业服务期间,帮助企业挖掘专利,并参与企业专利池的建立工作。所代理的专利申请授权后获得过“中国发明专利金奖”。
具有丰富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经验,曾被中华专利代理人协会选拔为代理人培训讲师。并曾荣获知识产权报社评选的全国星级专利代理人称号。
具有扎实的化工专业知识,对专业技术和法律法规均有深入研究及理解,具有丰富的有关专利诉讼案件中的代理经验,曾被中石化聘为企业代表,代理过在欧洲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专利异议案件。201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[2013]21号文件被批准为“经最高人民法院确认可以在专利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”。